文/珍珍
十七歲的初冬,他喝了碗母親煮的甜酒釀雞蛋,拜別家中父兄母親,投入烽火連天的戰爭,他說仗打完就回家;可打著打著愈打愈遠,越過黑水溝一路飄揚過海落腳海島,這一待就是一輩子。他失信了,故鄉成為地圖上的地名。
四十二歲那年,他愛上一個呱呱墜地的嬰兒,好愛好愛的;四十五歲那年,他同樣又戀上一個嬰兒,皮膚較黑一點。自此,家中三個女人為他畫成一個圓,他為女人們打造了一個家。
我們家是慈父嚴母,爸爸捨不得對姊妹倆說重話,更遑論出手打人,他的大手是拿來抱女兒的。升國一有髮禁,女生一律是耳下一公分的西瓜皮,他拿著剪刀一刀一刀修剪烏黑的髮絲,嘴裡叨念著「這麼美麗的頭髮剪了多可惜,應該要留長的。」
國中的家政課要做一條圍裙,我手拙車得線七歪八扭,像條不乖的小蛇,爸爸看不下去接手拆了重做。隔天一早,有著美麗花邊的小碎花圍裙放在書桌上,老師很大方給了最高分。
嗜愛吃辣的湖南小騾子,辣不怕,終於把肚子給吃疼了,他沖了杯溫牛奶讓我喝下,用那雙長滿老繭的大手輕輕地按摩我不適的肚腹,在他規律溫柔的撫觸下,疼痛漸漸遠離,我進入夢鄉。
北上讀大學,他帶著我找宿舍買日用品,他說「丫頭,出門在外不比在家,不能任性耍脾氣,與人相處要懂得以和為貴、以退為進,知道嗎?」他的大手揉亂我的短髮。我低著頭胡亂點頭,眼淚鼻涕攪和在一氣。
生活中有他是那麼的理所當然,可這分理直氣壯在我四十二歲那年消失了,那雙大手再也接不住我的淚,再也觸碰不到了。
想他的日子,一如往常,我燒水、奉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