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最新統計近五年間學位撤銷案件共計24件。圖/資料照片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根據學位授予法,論文若遭認定抄襲最重將撤銷學位,據教育部最新統計近五年間學位撤銷案件共計24件。教育部昨天表示,持續推動八項措施強化學位論文品保,今日教育部次長蔡清華,針對電子論文是否公開,以及碩士專班論文是否取消,回應將審慎研議。
教育部統計,符合學位授予法第17條情事並撤銷學位案件,大專校院107至111年共24件,其中107年5件、108年11件、109年5件、110年3件,111年迄今則尚無件數。
依學位授予法第17條規定,若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不實或舞弊;以及論文、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專業實務報告造假或變造、抄襲,均可撤銷學位證書。
蔡清華今天出席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針對媒體問到電子論文是否公開、碩士專班是否不需寫論文,蔡清華表示,過去畢業生選擇不公開,是因為論文可能涉及專利,教育部會就學術倫理、規範,邀集相關單位學術審議,再來審慎研議。
蔡清華說,碩、博士論文都要提供幾份到國家圖書館,電子論文的部分也是,因為有些碩博士論文確實是跟專利有關,至於要不公開、理由是什麼、還有不公開的年限是多少,不能一直不限期公開,這要針對目前覺得不合理的部分,會進行研議。
至於碩士專班論文是否取消?蔡清華說,這部分其實有很多討論,論文的形式有很多,在國外有些是用工作報告、專案報告方式來呈現,教育部將進行學術審議,會再根據大家意見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