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27)日召開111年電價費率審議臨時會。平均電價漲幅為 8.4%,以漲用電大戶、不影響基本民生為原則。此電價調整將由7月1日開始實施。圖/蘇健忠
【本報台北訊】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今天決議,平均電價調幅為8.4%,其中高壓、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15%,但考量民生物價穩定性,住宅1000度以下、小商家及低壓用電、高壓以上6大產業及高中以下學校不調整。此電價調整將由7月1日開始實施。
國內電價自2018年4月國際能源價格大漲而調漲3%後,截至去年已連7凍漲;今年3月雖遇俄烏戰爭推升燃料價格暴漲,但因無法判定是短期干擾或長期趨勢,當時電價審議會罕見未做決議。
經濟部今天召開111年電價費率審議臨時會,審議上半年(4月至9月)的電價費率。經濟部會後召開記者會,由次長林全能宣布結果。
經濟部說明,審議會決定,將針對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15%,高壓用電均價將從2.6990元/度調漲為3.1039元/度,特高壓從2.2354元/度調整為2.5707元/度,但考量內需產業受疫情衝擊,為使其順利復甦,農漁、食品、百貨、餐飲、電影院、健身房6類產業的高壓用戶將不調漲,此調整影響約2.2萬戶。
此外,為顧及民生物價,小商店、低壓用戶及高中以下學校的電費將不調漲,住宅用電1,000度以下、約占97%(1,272萬戶)也不調漲。同時,為提高節能誘因,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排除使用維生輔具的身障家庭),電價將調漲9%,例如每月用電量1,001度,只有超出的那1度會調漲,其餘1,000度不調,如以繳納電費試算,為非夏月每期(兩個月)6,592元、夏月7,904元以下之家庭用戶,不受影響。
上述方案核算為整體平均電價後,漲幅為 8.4%,平均電價由2.6253元/度調漲為2.8458元/度,以漲用電大戶、不影響基本民生為原則。此電價調整,將由7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