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民不與官鬥」,此話實在是真。
因為,筆者上司法院網站查了一下,據司法院統計,行政訴訟上訴事件終結件數,九十四年三千零九十四件、九十五年三千兩百九十三件、去年四千四百四十八件,民告官案件年年增加,但依前幾年的數據,人民告官的贏的機會只有一成五。
數字會說話,顯示民告官百分之八十五告輸,但弔詭的是,即便如此,民告官的案件卻年年增加,讓人不得不探討數據代表的意涵。
筆者認為,近年來官員貪腐案層出不窮,在官官相護、上下交相賊下,使得人民苦不堪言,告官案件因此逐年增加;但是,行政法庭的法官大都是從一般民、刑庭轉職,沒有嚴格篩選或認證考試,對建築、稅務、土地、專利等專業素養不足,導致行政法院有「駁回法院」或「敗訴法院」之稱。
人民尋求行政救濟的目的,絕大多數是財產權遭侵犯,無奈大都告輸,財產被政府拿走,因此必須讓監察院活起來,以前曾有人譏諷監察院為無牙老虎,近來更成病老虎,由於監察院功能不彰,使得這幾年官員貪腐、欺壓百姓的案件增加,人民投訴無門,形成積怨,這應是民進黨慘敗的因素之一。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須以此為鑑,就任後盡快讓監察院脫胎換骨,變成會咬人的老虎。
沈陽(台北市/工程師)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在「台灣人權」白皮書中,承諾要懲戒失職、違法的官員,筆者認為,如要落實必須賦予監察院實權限。
筆者曾任職市政府,每當監察委員要視察時,市府上下都要總動員,戰戰兢兢進入一級戰備,尤其人民申請、陳情案,未處理者都得連夜加班,追蹤、結案,反正一定要交代清楚,否則等到視察日,萬一百姓攔轎喊冤,承辦人可能會遭懲處,當時的監察院不像現在如病貓般,的確發揮很大的力量。
瀆職、濫權不法官員的最大剋星就是監委,因此必須有實權,在調查報告完成後,能明快的處理,使百姓的「怨」轉變成「願」,才會對政府產生信心。
蕭謙(中壢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