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計畫修法,未來中小學聘任代課教師一定要有教師證,因為師資培養多元化後合格師資過剩,各中小學不應用聘任沒有合格教師證的教師。
筆者非常贊同教育部的嚴格設限。我與許多親朋好友都有同樣的經驗,不少學校短期(如產假、喪假或主任、校長儲備受訓)或較長期(如兵役缺、育嬰假)的差假,常以校方行政單位的好惡或家長會的交情,習慣聘用特定人選,以目前國中小學專業科別的分工仔細,實在有部分代課媽媽或教師無法勝任。
女兒念國小時,常抱怨代課教師根本就不懂授課內容,常以自習或寫作業、考試打發時間;當然有能力、熱心的代課教師也有,但學生得靠運氣。所以制定代課教師須有教師證的法規,是教育部為教學品質把關的好政策。
不過偏遠學校抱怨,有人不願到偏遠地區代課,嚴格設限恐怕有學校會老師嚴重不足,這些疑慮,筆者認為有化解之道。所有可預期的差假,校方應可預先掌控,教育部或縣市教育局官方網站,隨時可張貼尋聘人才公告,以目前大量流浪教師的數量,足可消化一些,畢竟長期失業的合格教師,短期應聘也不無小補;此外,可給予代課者些許交通或住宿津貼。
合格專業代課教師如願意下鄉上山,將能稍拉平城鄉差距,否則鄉下偏遠山區學校,連代課品質都居劣勢,就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