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然
「詩是一項行動,不是話語、表達或言說,而是一項永遠在進行中的行動。」這是法國詩人博納富瓦(Yves Bonnefoy)在〈但丁與詞〉文中提及的,他寫道:「詩」能重新指出完整在場的人事物。於此,我們彷彿從這個「行動」中,再度返回詩人當時經歷的現場;他又說:他在這裡指稱的「在場」,更多的是指向這些人事物的「內在」。
正如六祖不是透過文字之相而知妙義。在《六祖壇經‧機緣品》中,謂:「志略有姑為尼,名無盡藏,常誦《大涅槃經》。師暫聽,即知妙義,遂為解說。尼乃執卷問字,師曰:字即不識,義即請問。尼曰:字尚不識,焉能會義?師曰:諸佛妙理,非關文字。尼驚異之。」在博納富瓦的「行動」中,似與六祖「離文字相」的概念不謀而合,他們皆直指人事物的內在,又或說是本心、本質。
我想起推理劇裡,警方在看似無垢的嫌疑現場中苦蒐無證,後來他們靈機一動,脫了鞋、打赤腳,在現場的地毯上刺探,果真找到極細的玻璃碎片,成為破案的關鍵。反觀博納富瓦的「行動」裡,詩,能以何種姿態返回現場?對博納富瓦來說,文字或許只是行動中披上的外衣。詩,以文字的姿態,帶領我們重返詩人眼中的風景,卻又在回返的途中自外層蛻去,又或僅在那風景中,揮了揮衣袖,留下了一顆極為細碎的鈕扣屑,成為風景的目擊者。
而我在這途上,撿拾了詩人的文字屑屑,卻又在此卸下這些勤拂的塵埃,一字一句地,試圖回返最本初的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