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長李伯璋今表示,5 月 15 日起正式實施健保部分負擔調整。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台灣醫療改革關鍵時刻!衛生福利部今(8日)公告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調整,並自 111 年 5 月 15 日起正式實施,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5成民眾不受影響,4成民眾每日負擔不到4元,並強調改革不能喪失社會保險精神,重大傷病、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的負擔都有納入考量。
依健保現行規定,門診藥費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元以上依級距收取,上限200元。調整藥品部分負擔新制,基層院所、地區醫院若一般藥品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的藥費在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若超過100元則按藥費收取20%,上限200元,而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同樣按藥費收取20%,上限300元。至於慢箋第二次、第三次領取則不收部分負擔。
急診部分負擔,現行基層院所及地區醫院為150元,區域醫院300元,醫學中心則根據檢傷等級,第1、2級重症收取450元,第3至5級輕中症為550元。
新制調整內容包括門診藥品、檢驗檢查及急診部分負擔。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20%,最多收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另持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但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影響人數約896萬人。
圖/記者張睿杰
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10%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200元,後者最多收150元,但未經轉診至該二類醫院,將收取20%的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400元,後者最多收300元。地區醫院500元以下免收,501元以上收取10%,最多收100元。西醫基層診所、牙醫及中醫之檢驗、檢查費用10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1元以上收100元,影響人數約981萬人。
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在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第1-2級」部分負擔,從450元分別調降為300元、200元,「第3級」維持550元、300元,「第4-5級」從550元調高為800元、600元,影響人數約117萬人
對於經濟弱勢族群如中低收入戶或無力繳納健保費民眾之配套保障措施,健保署提供分期繳納、紓困貸款並擴大推動愛心捐款專案予以協助補助,符合資格的民眾得檢具證明文件及醫療費用收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
李伯璋說,「部分負擔從0元變成要付一點錢時,有助珍惜有限的健保資源,並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症、難病、罕病的角色。」
調整部分負擔後一年約能挹注健保約99億元,包括調整藥品部分負擔39.7億元,新增檢查檢驗部分負擔58.9億元,調整急診部分負擔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