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定五月上路,投保薪資上限為七萬二千八百元、下限為基本工資,勞保局說,五月一日將主動逕行調整三種投保對象投保薪資、約二百七十三萬人,投保單位不須再另申報。
勞工災保法以制定專法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中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整合,包含災前預防、災害補償及災後重建,專法也擴大加保對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
勞動部昨表示,考量勞工災保法的投保薪資級距上、下限與勞(就)保並未相同,為簡化申報作業,勞保局已配合修正多項合一的勞、就、職、健保申報書表。
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勞工加保時,可依勞工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填報,勞保局後續會分別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將勞工的勞(就)保及職保的投保薪資自動歸級至正確等級。
勞保局說,這三類對象共約二百七十三萬人,投保單位不需要再另外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