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巧爾
某日在菜攤買菜,阿桑加總計算得出菜價是八百七十元,阿桑說:「二十元不用,算八百五。」
我知菜販賺的都是小錢,還是將二十元拿給阿桑,但她堅持不收,說:「您都不會挑剔我的菜,找錯錢也會退還給我,不會占人便宜,這二十塊錢不用給啦!」
的確,菜場常見有些人挑三撿四,有時抱怨菜價貴,有時嫌菜色不好或種類不多。阿桑常回嘴說:「你們要便宜又要菜色好,哪有這款好空的代誌啊。」
有次,阿桑又被一群顧客處處挑剔,她氣得走到另一邊去整理攤子上的水果,嘴巴邊碎念著:「攏是漚客。」我想,一般人普遍有「嫌貨才是買貨人」的心態,也多少希望能獲得一點優惠,這自是無可厚非。但像阿桑這種既種菜又賣菜的農作者,就不免點滴在心頭了。
我每周固定跟阿桑採購,從沒嫌棄過她的菜,因此,阿桑偶爾會塞一塊自製的菜頭粿給我,或是給大把的蔥薑,又或是菜價算我便宜一些。就像今天,她堅持不拿我二十塊錢,除了心生感謝,也知阿桑有感受到我平日對她的尊重。
做買賣營生的生意人,也有自尊心,也需要被鼓勵。雖然一般店家都秉持「和氣生財,顧客至上」的原則,禮貌性地稱呼顧客是「頭家」,但其實買賣是一場公平的交易,顧客並沒有特別尊貴,以誠相待才是做人的道理。
我力行星雲大師的「三好四給」,心存善念、口說好話、身行好事,不但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也留給他人美好的印象,果然無往不利,無論到哪裡都能收穫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