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地方公職選舉將在年底登場,監察院昨天表示,縣市長、議員、鄉鎮市長、山地原住民區長等擬參選人,自4月25日起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監院提醒,《政治獻金法》上路18年,累計裁罰3億多元,最多的是「捐贈超過限額」,共開罰8454萬餘元
監察委員趙永清表示,2004年實施到2020年間,共有12項重要選舉,歷年政治獻金收入總額332億4595萬餘元,最多的是來自個人捐贈,占超過一半以上;其次是公司企業,以及政黨、匿名捐贈。
趙永清指出,以2018年九合一選舉為例,行政罰82件、總金額1530萬餘元,其中,立法院長游錫堃共接受超額捐贈66萬元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