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大埤訊】雲林縣大埤鄉西鎮、北鎮及興安三村及嘉義縣溪口鄉游西村等一千多戶農民的農地,因被畫為「非灌溉區」,六十年來都須成立自救會繳高水租,很不公平,大埤鄉代王明輝說,當年自行克難興建的簡易抽水站,雖機械等設備已老舊,仍無力更新,政府應重視解決。
說起一甲子以來,西鎮等農民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王明輝感受深刻。
過去,雲林農田水利會的會員,原先亦須繳費才有水可灌溉。如今,水租已取消,但西鎮等農民仍每年繳水租,自行找水源,維修、管理抽水站等設備,農水路也因欠缺維修,很多都是「土堤」,大雨一來就崩塌阻塞,苦不堪言。
西鎮村長唐文卿說,大埤鄉毗鄰溪口鄉,二鄉四村近千戶農民成立「水稻田自助會」,採共同經營的股東制方式,設置五處抽水站,每處抽水站的農戶不一、農地面積也不同,繳交的水租一律一年收兩次,每公頃收一千斤水稻租。換算一千斤水稻租約一萬二千元。
被推選為「圳平水圳」代表的農民林水溝說,一公頃水稻約可採收九千斤,其中的九分之一須充為水稻租,種稻的收成已不高,再繳交水租費,農民更怨嘆,如遇風災而歉收,農民還須倒貼。
王明輝強調,同是台灣的農民、同是雲林的農民,但農民所屬的農地一旦被劃為「非灌溉區」,卻是爹娘不愛,政府應協助解決,否則將導致民怨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