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曾姓男子在居家檢疫期間,藉故以各種理由到處趴趴走,累計外出時間超過72小時,挨重罰。示意圖/unsplash
【本報宜蘭訊】宜蘭一名曾姓男子於居檢期間,每天外出用餐或外宿,累積超過72小時,被縣府衛生局重罰100萬元,卻未繳罰款,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他申請分期繳款又遲繳,去年11月起又多次屢傳不到,宜蘭分署昨天下最後通牒,通知再不到案,將向法院聲請拘票。
曾姓男子2020年7月由菲律賓入境,應遵守入境後14日居家檢疫,卻在入境3日後擅離居家檢疫處所,每天外出1至2次用餐甚至夜宿在外,到處趴趴走,擅離原因竟是向衛生局表示「太熱」、「無聊」,總計外出時間為72小時45分鐘。
圖/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
由於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重罰100萬元,因未依限繳納移送宜蘭分署強制執行,宜蘭分署原準備扣押曾男名下財產,後來他申請分期繳款,宜蘭分署又察覺曾男不但遲繳或僅繳部分罰款,書記官三催四請才肯再拿一些錢繳罰款,依分期規定原本應繳36萬元,曾男卻僅繳12萬,去年11月起也多次屢傳不到。
宜蘭分署決定廢止給予分期繳納,並且核發執行命令命曾男應於近期到案,如果屆期仍沒有出面,將向法院聲請拘票,強制拘提曾男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