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眼鏡將列入商檢 |2008.02.22 語音朗讀 61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為保障消費者「靈魂之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四月十五日起,將太陽眼鏡列入應施檢驗品目,屆時消費者選購太陽眼鏡,也可認明「商品檢驗標識」,品質才有保障。未來市售太陽眼鏡不論是國產或進口產品,都必須經過檢驗合格,才能上市販售。標準局下周將舉辦「太陽眼鏡列為應施檢驗品目業者說明會」,向進口或生產太陽眼鏡業者說明檢驗相關規定及檢驗程序。標準局呼籲業者配合檢驗制度,及早因應,爭取商機。 前一篇文章 不准女兒看電視 違保護令判刑14月 下一篇文章 《地方采風》 熱門新聞 01古坑桐花季 18日浪漫登場2026.04.100215%小琉球海龜曾受傷 癒合均需1年半2026.04.1003拚戰職籃26年 野獸林志傑引退 2026.04.1004襪子怎麼洗 翻面清潔效果佳2026.04.1005堅硬外殼農藥殘留少 鳳梨酪梨是乾淨蔬果2026.04.1006【印象旅人】阿里山森鐵首航記2026.04.1107以轟黎巴嫩 伊朗關荷莫茲2026.04.1008巨型貓咪 進駐香港機場 2026.04.1009陳念琴擊退北韓女將 亞錦賽奪金2026.04.1010【同窗共遊】老友相聚溪頭深呼吸2026.04.1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淡江大橋通車紀念票新北老梅綠石槽 進入限定觀賞期高齡換照改為70歲 免認知功能測試惹議虐待兒童最高罰60萬 公布姓名看見玉山之美 影像徵集開跑虎山巖金針花 要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