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眼鏡將列入商檢 |2008.02.22 語音朗讀 60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為保障消費者「靈魂之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四月十五日起,將太陽眼鏡列入應施檢驗品目,屆時消費者選購太陽眼鏡,也可認明「商品檢驗標識」,品質才有保障。未來市售太陽眼鏡不論是國產或進口產品,都必須經過檢驗合格,才能上市販售。標準局下周將舉辦「太陽眼鏡列為應施檢驗品目業者說明會」,向進口或生產太陽眼鏡業者說明檢驗相關規定及檢驗程序。標準局呼籲業者配合檢驗制度,及早因應,爭取商機。 前一篇文章 不准女兒看電視 違保護令判刑14月 下一篇文章 《地方采風》 熱門新聞 01銀杏點亮.東京印象2025.12.2302【獻給動物朋友的詩】 最可愛的動物詩路2025.12.2503北捷英雄捨身救人 母盼菩薩接引2025.12.2304【守護家人】 為愛築家2025.12.2305以法相聚 佛光山員義工歲末聯誼2025.12.2406台北道場歲末聯誼 感謝義工同行菩薩道2025.12.2707社論--悲憐天下父母心2025.12.2508【寰宇采風】京都最溫柔的秋色:紅葉永觀堂2025.12.2609奧斯汀佛光人 感謝警消守護2025.12.2410南天寺英文佛學營 佛青培養內在力量2025.12.2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冬候鳥大麻鷺 現蹤東沙環礁棘冠海星暴增 威脅珊瑚日月潭環湖車道 美景環抱機車考照變難 筆試改全選擇題元旦迎曙光 氣象署:成功率偏低今年最後一波冷氣團來襲 明天起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