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所觀境的色身五陰轉了,報身的五陰也可以轉嗎?
答:《大品般若經》說:「色身清淨,故受、想、行、識清淨,般若亦清淨。」又說:「色身清淨,所證果相亦清淨,受想行識清淨,其果相亦清淨…色身清淨故,即般若波羅蜜清淨;般若波羅蜜清淨,即色身清淨;受想行識清淨故,即般若波羅蜜清淨;般若波羅蜜清淨,即受想行識清淨。」《法華經》也說到:「顏色鮮白,六根清淨。」就是這個意思。
問:十境與五分有何區別?
答:五分是從禪定的角度來說,十境互發是從境界來談的。假使境界發的時候,若依次第發或不依次第發,一發就到最後的菩薩境,就是進分;從第一境開始,歷經九境而至最後,是為住分;若能於任何境中,作意受持,是為護分;假使境界一發,就消失了,是為退分。若能境境通達,是為達分。
但是這五分、十境的現象,都是法呈現的相貌,其意義是相輔相成的。
問:法性是離開能思惟的念頭,也是遠離一切的所緣境;法性既離能所,觀一法性,性淨如虛空,如何於虛空中,能具足十法界呢?
答:不可思議境界中,見世間雖無固定相(法性空故),而相貌猶存,觀照的智慧,也是宛然存在的。
什麼是「不可思議」呢?就如同「須彌納芥子,芥子納須彌」,世間罕有,名不思議。又如火中出蓮華、菩薩能渡生死苦海;就希有之事,來解說不思議。
法性的體性是無心、無念、無能行、無能到,這種不思議的道理,能從理中生起觀照的作用,是為殊勝之事。
問:十法界中,每一界中都互相具有「陰入界」,是屬於因、還是屬於果呢?
答:六凡、四聖皆具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所以十法界互相具有的。只是聖人的陰入界是不同於凡夫的。至於陰入界與十法界的因果關係,是因果一致的,但果相是顯的,容易知道;而因是隱藏的,很難得知。例如:在地獄界有慈童女,是顯現之果,而其在地獄中發心成佛,則是隱。發心雖是隱,並不影響她成佛之顯現能力。
又,佛具五眼,豈可以人天果報來解釋佛眼?佛具五行:病行是四惡界;嬰兒行是人天界;聖行是二乘法界;梵行是菩薩法界;天行是佛法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