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搭乘計程車時,因塞車怕耽誤時間要求司機繞路,司機嫌囉嗦竟把她打得遍體鱗傷,警察調出駕駛資料發現他前科累累,大都是毆打乘客,這樣的運將成天在大街小巷兜轉,形同流動性暴力火種,民眾的安全堪虞。
筆者也有多次搭計程車碰到危險的經驗,最近一次在文山區景新路,運將先是搶了兩個黃燈,在景新路底丁字路口等候綠燈時睡著了,被後車的喇叭聲吵醒後,破口大罵紅綠燈設計太糟,接著罵筆者「你們這些穿西裝打領帶的,就是吃貴台灣米的人」,花錢撘車還挨罵,糾紛、互幹往往由此而起。
開計程車討生活的確辛苦,但業者也頗「精鑽」,就說選舉吧,計程車業或多或少都會撈到好處,如這次三合一熱身後,立院就於月初通過發展大眾運輸條例修正案,明定計程車得比照大眾運輸事業,減免牌照和汽燃費,業者一年約可省一至兩萬元稅負。既然計程車已變為大眾運輸業,管理方式、行業形象也應與大眾運輸業相同,以恪盡應有的職份。
在管理方面,過去運將打傷乘客的傷害罪,不列為吊扣、吊銷或不得領取小客車營業執照的法定理由,因此才會有惡司機多次犯下打傷乘客的劣行。納入大眾運輸業後,管理尺度有必要作緊縮性調整,一方面提升計程車駕駛的素質,一方面摒除乘客的恐懼心理。
此外,部分計程車駕駛喜愛評論時局,常因此引發爭議甚或肢體衝突,計程車納入大眾運輸工具後,應在申領、換發營業駕照時,或定期安排時間,與各地區的社區大學合作給予講習,以建立計程車業的大眾運輸形象,至少可讓他們釐清「台灣米貴賤與服飾無關」的基本觀念,做一個本分、正常的職業運將。
劉邦師(北市/退休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