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立法院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案,子女姓氏從此以父母書面約定,這修正案顯然頗符合現代家庭需求,到去年十二月底止,已有十二萬一一七九名嬰兒的姓氏由父母雙方約定後登記,其中約定從母姓者有一五三九人,比例雖為七十八:一,但人數逐月增加,十二月份單月已有二五九人,整體趨勢明顯增加。
城鄉確有差異
有關台灣家族的進展史,由最早的父權優先演進到父母平等原則,如今進化到以子女利益優先,台灣子女姓氏由父母約定的法律,幾乎是領先世界潮流。
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方齊華表示,民法未修正以前,婚生子女一出生就須「姓」父姓,如想「姓」媽媽的姓,必須在母無兄弟的前提下事先做出約定;否則就是婚姻屬入贅性質,離婚的單親媽媽想要子女「同姓」,都必須先通過父親那一關。
婦運人士因此曾質疑,子女父母血緣各半,如果姓氏有血緣、人格有延續,為何法律只保障父系的家族血緣、卻未保障母系的家族血緣?
未來家庭多元化
民法親屬編修正後,此現象已大為改觀。申辦出生登記時,必須出示約定書,否則會被推定協議不成,由抽籤決定。桃園縣政府民政局長李貞儀說,不少技術問題有待克服,例如父母都不相讓時,要抽籤決定,如何抽,讓人大傷腦筋,民政局要戶政事務所各做父母姓氏三個球,要同時抽中一樣的姓氏才算數。
從母姓,有不少是迷信風水、祖墳,認為自己運勢不佳,在徵得父母同意下改從母姓。高雄師範大學性別研究所及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余嬪觀察,「新生兒從誰的姓」開放後,未來的家庭會呈現多元化,也許一家人會同時有好幾個姓,同家人,不見得同姓,同姓的,不見得是一家人。
余嬪說,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層面是,在同一屋簷下,不同姓氏的同胞兄弟姊妹,是否會因姓氏不同而受到不同對待?是否會在求性別平等下,助長另外一種不平等?
影響層面不算大
方齊華也表示,以我國傳統「從父姓」的文化來看,保守人士可能會視為「破壞傳統作法」。不過,從女權運動者角度來看「姓氏迷思也會增加性別不平等」,雖然約定從母姓的比例還很低,但已有增加趨勢,可逐漸打破刻板的文化傳統。「現在小孩生的較少,有些女方家庭有傳承姓氏的需求,再加上大家觀念也比較開通,比較不會堅持小孩一定要從父姓。」他說。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彭懷真也認為,如此一來,觀念進步,但影響層面不大。他說,最理想狀況是:夫妻增「產」報國,至少生兩個,一個從父姓、一個從母姓;但少子化趨勢下,平均每對夫妻生一點二個孩子,多數人仍停在傳統思維,直覺孩子出生,就應從父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