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弊案10被告 6億交保 |2008.02.05 語音朗讀 55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裁定,力霸弊案的十名在押被告,分別以新台幣三百萬元至一億五千萬元之間的金額交保,總金額六億多元,並限制住居、出境。而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仍在羈押當中,無法與家人團聚。地院裁定,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胞弟王事展、兒子王令台、王令一、王令僑四人,各以一億五千萬元交保。力霸公司會計處副總經理王金章、董事李政家六百萬元交保、中華銀行太原分行經理陳文棟、力華票券總經理陳義里五百萬元交保、經理吳國禎三百萬元交保、亞太固網財務處副總經理陳明海三百五十萬元交保。 前一篇文章 《社論》《2008 我當家》系列/教育篇 知識分子的責任 下一篇文章 陸委會鬆綁 陸偶台居易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 駝峰天使2025.11.0402父親的山水2025.10.3103佛光會送家具至光復 助受災戶重建家園2025.10.3104魏碧糈 用茶講心教品德2025.11.0105印尼佛教大學教職員 佛光山佛學院培訓 2025.10.3106【遇見荷】 呼喚你的名字2025.10.3107【營養專欄】破解糖尿病飲食4大迷思2025.11.0108【墨香流韻】一筆清香 一念無塵 梅適情2025.11.0209梵蒂岡跨宗教對話60周年 教宗喜會中華人間佛教代表2025.10.3110社論--新台幣改版2025.10.3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中興新村活化 省主席官邸變身餐廳翡翠水庫支援發電 台電須付補償費林信義:台灣於APEC能見度提升國軍裝備採購 證實5案延宕鄭麗文:讓國民黨羊群變獅群APEC林信義進場與國旗同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