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弊案10被告 6億交保 |2008.02.05 語音朗讀 68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裁定,力霸弊案的十名在押被告,分別以新台幣三百萬元至一億五千萬元之間的金額交保,總金額六億多元,並限制住居、出境。而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仍在羈押當中,無法與家人團聚。地院裁定,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胞弟王事展、兒子王令台、王令一、王令僑四人,各以一億五千萬元交保。力霸公司會計處副總經理王金章、董事李政家六百萬元交保、中華銀行太原分行經理陳文棟、力華票券總經理陳義里五百萬元交保、經理吳國禎三百萬元交保、亞太固網財務處副總經理陳明海三百五十萬元交保。 前一篇文章 《社論》《2008 我當家》系列/教育篇 知識分子的責任 下一篇文章 陸委會鬆綁 陸偶台居易 熱門新聞 01台南鐵路地下化10月17日通車 站前廣場變徒步區2026.10.1102黃仁勳、蘇姿丰 獲美科學榮譽獎章2026.10.1003草嶺古道芒花季2026.10.1004南非人權法官皮萊 獲和平獎2026.10.1005總統國慶談話 聚焦經濟成長 2026.10.1006秋季燥寒交替 慎防過敏骨牌效應2026.10.1007煙火映照 中華民國生日快樂 2026.10.1108印度勒克瑙 洪水肆虐2026.10.1009少年戲水失蹤3小時 奇蹟獲救2026.10.1010加薩衝突3周年2026.10.1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半導體用電 10年達1100億度海鯤號海測 專家:按部就班IMF:AI海嘯 衝擊4成工作美擬與那國島部署 反艦與防空飛彈國慶演說 賴:打造山巔之城總統國慶談話 聚焦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