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還款期限延長 無異將風險轉移給股東 若出現危機 豈不又是全民買單
報載國內房貸龍頭土銀,正研究降低房貸利率、將房貸還款期限由二十年延長為三十年、以及可把房貸本金的三成,延長至房貸最後一期攤還的方案,以協助房貸戶紓緩財務上的壓力,一般戲稱這些作法就是對房貸戶的大赦。
合庫也有意採取類似方案跟進,這樣的作法讓筆者憂心,金融的問題要以金融的方法解決,如果公營行庫只是因為中央銀行不斷逆勢調升利率,將造成愈來愈多房貸戶可能因此付不出貸款,導致銀行本身「逾放比」升高,而頭痛醫頭大幅放寬還款年限,那麼無異將無限大的風險,轉移給股東,而最大的公股就是國庫,未來若真出現房貸危機,豈不又是全民買單,萬民受害?
筆者認為,公營行庫帶頭大赦房貸戶,將使得公平正義原則蕩然無存。大赦房貸戶,並不會徹底解決房地產走下坡的事實,以及各縣市龐大餘屋難以去化的問題,反而有造成房屋貸款因延長還款年限,而大幅增加放款銀行的風險,甚至重燃炒作房市歪風的疑慮。一旦未來經濟風暴來襲,失去還款能力的貸款人數瞬間激增,台灣也會形成今日美國所面臨的次貸風暴以及衍生出來的金融危機,到時誰來負責,誰又有能力負責?
從行政院各部會過去一年的政策,到公營行庫此次研擬大赦房貸戶,看到的都是短視近利的短線操作,說難聽一點是根本不負責任的做法。希望政府和公營行庫,都要有永續經營的使命感,絕不可以因為選票或是自身業績等等的考量,胡亂釋出政策的重大變更,為國家製造難以彌補的災難。
白明(台北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