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屏東縣琉球籍漁船「聖恩一六八號」在南洋遇險,船長許碧章等四名台籍幹部失蹤,漁船由八名印尼籍船員接管;印尼警方扣船查案,迄今未起訴任何人,亦未結案。
許碧章最後傳回台灣的信息是已撈獲賄魚,要赴關島拍賣,之後即失聯。台灣家屬報案,印尼警方循我方之請派船出海,找到台灣船,卻不准我方包括漁業署官員和司法檢察官登船檢視證物,印尼船員的說法是,船長和船員起衝突落海,台灣幹部先後跳海救人全部失蹤。
這樣的陳述有誰會信?台灣船長和幹部可能因管理問題,遭人數多一倍的印尼船員逼跳海、推落海;台籍船長幹部失蹤時,船上載有鮪魚,會不會是謀財害命?不論事出何因,只要肯公正調查,從船上留下的蛛絲馬跡、微物證據,不難找出真相。
「聖恩一六八」式的悲劇已非第一次,台灣的南洋冤魂也絕不只許船長父子親戚四條,但政府無能保障民命於先,政策僵化不肯調整於後,坐視漁村家庭再三遭磨難,真令人痛心疾首。
台灣和印尼沒有邦交,難辦交涉是事實,但漁業政策可調整。
首先,政府應編列預算,培訓有志漁事的年輕人上船工作,並補貼雇主薪資,轉雇用台灣籍船員,不再雇用印尼船員;其次,政府該進一步開放大陸船員上台灣船工作,大陸船員和台灣幹部語言文化及生活習慣相近,地理位置也近,即便不幸發生糾紛和刑案,向大陸官方交涉追究嫌犯責任,一定比向印尼交涉更方便。
台灣受限於國際情勢,缺乏國與國的漁業合作、條約保障,發生海事糾紛和海上喋血案時,我方漁民俯仰由人,幾乎任人宰割,處此不利環境,船公司應組織船隊出洋,漁民在海上更要互通信息、守望相助。
林松青(台北市/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