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5點「野炊」文字修正為「炊煮」,只有經申請核准的山屋、營地周邊適當場域及合法露營區才可進行。圖/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本報苗栗訊】許多登山客喜愛在登山途中以卡式爐、瓦斯爐具等炊煮泡麵、熱食享用,但這些行為如果未經申經核准,在雪霸國家公園內將是違規行為,第一次查獲將可開罰3000元;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提醒山友,經申請核准的山屋、營地周邊適當場域及合法露營區才可進行炊煮行為。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為避免炊煮行為損及其他遊客安全、或對山林生態環境造成損害及影響,內政部已公告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規定,其中第5點禁止事項有關「野炊」文字修正為「炊煮」,明確規範遊客在未經核准的情形下,禁止使用卡式爐、瓦斯爐具等炊煮行為。
遊客於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應於經申請核准之山屋、營地周邊適當場域及合法露營區方可進行炊煮行為。
圖/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此外,為避免遊客在園區內占用特定對象的專用車位,或任意停車影響行人安全及遊憩服務品質,也增訂禁止占用特定對象專用停車位或於指定區域外停車的規定,這項規定已於1月5日發布,遊客在雪霸公園內如占用婦女、身障等特定對象專用車位,將可開罰1500元。
雪霸管理處指出,營建署因應山林開放及開放林道「管車不管人」政策,並在兼顧雪霸國家公園生態環境與遊憩品質的原則下,通盤檢討、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相關規定,並刪除觀霧大鹿林道東線進入時間管制規定,盼藉由責任分明,提升民眾自主管理意識,達到山域適度開放之政策目標,因此觀霧大鹿林道東線從1月5日起取消進入時間管制規定 。
雪管處表示,有關「除腳踏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其他車輛未經核准者,禁止進出觀霧大鹿林道東線」的法案,因預告修法公告期間收到民眾多元意見,為求法案周延性,雪管處正綜整各方意見及回應,將在完成相關意見處理後,將再進行後續法制作業,大鹿林道東線依現行法規仍禁止腳踏自行車進入,籲請民眾切勿騎乘進入,並請留意後續修法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