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因總統選情告急,提出「降低遺贈稅」與「大赦健保費」政策,我認為都值得商榷。
降低遺贈稅是避免資金外逃,但由於缺乏配套措施,不僅缺乏資金回流的誘因,也無法消除富人「合法節稅」的動機;而且,減免遺贈稅將使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富人第二代,從不公平的起跑點上出發,可藉不勞而獲的龐大資產,更擴張資產,也降低政府藉著稅賦制度平衡社會公義,讓富人協助負擔社會責任的目的。
相較於降低遺贈稅,大赦積欠健保費政策似乎是降低弱勢族群負擔的「利多」,不過,只赦免積欠的健保費,並沒有衡量弱勢族群收入與所得,以降低醫療負擔,因此一次大赦後,弱勢族群仍會積欠保費,讓問題循環。
政府沒站在客觀與公義的角度增加富人的社會責任,以降低弱勢族群的負擔,拉近雙方的差距,富人過年依舊是大魚大肉,而弱勢家庭的年菜只是泡麵,這種不平衡現象,相信還會隨著景氣寒冬而益加惡化。
若政府或兩大黨總統參選人,依舊對社會兩極化的族群,施以兩面討好的「妥協手段」,將會使社會愈趨失衡,造成「強者恆強,弱者恆弱」的嚴重M型化社會,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