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求器捐
無濟於事
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
主任魏崢:
心臟停止跳動之後,其他器官也跟著衰敗,無法移植,因此器官捐贈的標準為確定腦死判斷,若是病死者,是不能捐贈的,然眼角膜或是皮膚不受此限。未腦死判定者仍可捐眼角膜或皮膚,但若有引起敗血症者,可能細菌感染,也不適合角膜捐贈。衛生署有器官登陸系統,有其公平排序原則,十六歲以下亦有優先權,上網求捐贈於事無補,目前並無法指定捐贈,器官也不是說捐就能捐的。
眼角膜、皮膚
無須腦死判定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秘書長吳英萊:
每次有人因等不到器捐過世後,若家屬沒有將器官捐贈出來,協會就會接到許多電話,認為家屬為何沒有將心比心,然器官捐贈有其標準,且每一次的事件都能讓更多人體會到器捐的重要;不過沒有腦死判定仍可捐贈角膜與皮膚是值得再次提醒的。
小孩有優先權
台北榮總心臟外科主任
翁仁崇:
台灣目前等不到器官者眾多,小朋友的心臟小,更難等到合適者,無須上網募集,因為小孩有優先權,像荀荀這類個案,都是排在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