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某縣衛生局將邀請日本「AV女優」來台代言愛滋病防治活動,看到經紀公司拿AV女優的的清涼照宣傳,不禁令人懷疑,這種愛滋防治宣傳是否適宜?
代言者的一言一行對社會影響甚大,不論藝人、社會名人為公益活動代言,都是以健康良好的形象出現,以達到宣導的效果和意義,但邀請AV女優擔任所謂的防治愛滋大使,就好像請穿著暴露的檳榔西施,代言吃檳榔會導致口腔癌般,顯然是搞錯了對象。
可以想見,如果AV女優來台代言愛滋病防治,民眾的焦點絕不是代言內容,而是她AV女優的身分,會使公益活動變質,讓大人尷尬、孩童不宜,這樣的代言有什麼意義?
近年國內請AV女優代言活動的風氣普遍,如今竟連防治愛滋也「染色」,主管機關絕不能「鄉愿」,任由這種「視覺污染」氾濫。
容容(北縣三重/服務業)
某縣衛生局突發奇想,擬邀請日本AV女優擔任防治愛滋病大使,引發輿論批評。
筆者認為,過去愛滋病及性病的防治宣導一直很制式化,不是演講就是放影片,難以吸引民眾注意,如今計畫以AV女優來宣導,還未定案就已引起媒體及民眾廣泛討論,第一步就達到宣傳效果。
雖然,這項作法會引發非議,但是筆者認為,疾病防治宣導應擺脫制式的方式,以行銷觀念吸引民眾的關注,如此宣導才可能會達到效果。
林家瑜(北縣淡水/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