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考試院正副院長與委員,六年任期今年屆滿,媒體踢爆部分考試委員打著「信賴保護原則」大纛,醞釀要求銓敘部從寬認定,併計他們以往的公職年資與試委年資,大幅增加退職金,甚至多達十倍。
考試院與其下的銓敘部竟也呼應,將在最近一次考試院會中處理,甚至不惜訴諸大法官會議釋憲。
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莫此為甚,全民須對這些理應為國家官箴、常任文官制度把關的試委,乘著立委與總統大選火熱之際,企圖圖利自己,提出譴責。
首先依法論法。羅馬法的金科玉律:「任何人不得為自己利益的裁判」,本質上為政治任命的考試院正副院長與考試委員,在薪資、離職或退休金等事項上,本來就不能與事務官或教師等量齊觀,可謂高風險職業,各民主國家皆然,接受政黨推薦提名任職,生涯風險應該心裡有數,歡喜做就要甘願受;而且政務人員退職金的主要法源是「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立法院在他們上任前就已醞釀修法,引用「信賴保護原則」為由,根本說不通。
其次就理而論。遠離政治權力中心的考試院,可謂五院中的冷衙門,但委員每月薪俸超過二十萬元,只需每周出席例行的考試院會,還有配車、研究室與公費助理,和立委、部會首長等政務官相比,錢多事少責任輕
;而且,考試院負責辦理每年的各種國家公職與專技人員考試,試委輪值擔任典試與命題委員,有合法外快可賺,俸祿、福利可以說相當豐厚,部分試委還理不直氣壯地要求替自己退職金加碼,怎麼都說不通。
最後就情而論。目前國庫債台高築,部分縣市政府窮到連公教人員薪水與年終獎金都發不出,少數試委還欲圖利自己,有損形象,如何為各級機關公僕表率?考試院、銓敘部過去對砍削基層軍公教人員退休金的「優惠利率」改革法案,以國家財政負擔太重為由,與立法院對槓,如今卻對對自己自退職金「網開一面」,這種待人以嚴律己以寬的雙重標準,教基層公教人員及規矩繳稅上班族,怎不憤怒?
文昌明(台中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