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雖然農村改建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未獲通過,但政府仍將推動農村改造建設,其中在改善公共設施方面,九十七年度已編列新台幣十九點八億元,目前有十七個縣市合計一百九十二個社區已提送九十七年優先改善地區計畫,將儘速完成計畫審查及經費核定。
為推動城鄉發展,政府九十六年六月將農村改建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且行政院也核定「農村改建方案」,雖然未通過農村改建條例,但有些核定方案今年仍要繼續推動。經建會表示,行政院核定的農村改建方案最主要項目包括改善農村公共設施、補貼鄉村地區私有住宅修繕及興建開發田園社區等度。
經建會說明,政府在九十七年度編列十九點八億元投入改善農村公共設施,預計每縣市遴選若干優先示範地區,目前有十七個縣市合計一百九十二個社區提送九十七年優先改善地區計畫,政府將儘速完成計畫審查及經費核定。
此外,在住宅修繕或興建補貼方面,九十七年度編列七點八億元,對平衡城鄉發展展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