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公費留學考試,並於今(31)日公告110年公費留學考試錄取名單。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教育部辦理公費留學考試,並於今日公告110年公費留學考試錄取名單;書面成績單則已於昨日寄出。今年度合格報名人數共352人,總計錄取141名,其中「一般公費留學」錄取109名、「勵學優秀公費留學」錄取4名、「原住民公費留學」錄取10名、「身心障礙公費留學」錄取8名及「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錄取10名。
教育部表示,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培育我國國際高階人才,今年「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錄取語言、東南亞研究、非物質文化資產、東南亞/南亞法制、性別研究、新媒體藝術(文化產業與國際行銷)及生態學等7個學門共10名考生,預定赴印度、泰國、越南等國家留學。
另今年度原住民公費留學預定錄取名額10名,足額錄取10名,錄取的原住民公費留學生出國進修研究領域包括公共行政與政策、音樂、電影、民商法學、刑事法學、社會企業、管理學、城鄉規畫與設計及防災與國土規劃等共計9個不同的專業領域。
自110年起為配合「關鍵人才培育及延攬計畫」於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相關學門增加的一般生10名錄取名額,考試結果則計錄取包括「人工智慧」、「網路通訊」、「新興半導體」、「公共衛生(含疫情管控)」、「老人醫學」、及「農作物安全管理」等6個學門共8位考生。
110年公費留學考試錄取名單今日公布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相關考試成績,可逕至教育部110年公費留學考試報名系統登錄後查詢;若考生對成績有疑義,則可於成績單寄發次日起10日內,即111年1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寫「面試成績複查申請書暨查復表」,並檢附原成績單影本、貼足掛號回函郵資,以通信方式向教育部行政協助單位國立台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提出複查成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1次為限。
錄取生需於111年4月1日起至同年8月31日以前至本部完成簽訂行政契約,並自行申請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之國外優秀大學校院無條件入學許可,至遲應於113年9月30日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