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查封李男位於桃園區莊敬路二段市區內住宅區土地。圖/桃園分署提供
【本報桃園訊】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自2018年起多次未繳ETC通行費與停車費,被開罰單後仍置之不理,累計超過1000筆、36萬餘元罰鍰,又多次爽約未能提出清償計畫,負責執行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決定查封他名下5筆位在精華地段的土地,將於下個月拍賣。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指出,新北市李姓男子(52歲)自2018年起多次未繳納ETC通行費與路邊停車費及相應的交通罰單,累計達1126筆共36萬餘元,多數為在新莊地區停車,經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與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調查,李男並無薪資與存款可清償,但名下卻有5筆位於桃園區莊敬路二段住宅區內土地,其中1筆土地更是面臨馬路的水泥地停車場,價值不斐,雖為持分,經鑑價後5筆土地市值仍高達250萬元;多次催繳後,見李遲未繳納罰款後,便將土地全數查封。
李男得知土地被查封著急了,不斷向桃園分署表示願意清償並申請暫緩拍賣,但因他多次爽約,未能依約定日期提出清償計畫,桃園分署定於明年1月4日「123聯合法拍會」舉行第一次公開拍賣,若他屆時仍不繳清,將以不動產拍賣所得清償。
桃園分署表示,5筆土地將依次拍賣,直到拍賣成交價等於、大於待清償的36萬元,剩餘土地則會歸還李男,超額的拍賣所得也會還給他。
桃園分署呼籲,欠繳路邊停車費、ETC通行費與交通罰單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僥倖心理,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存、扣薪、拍賣車輛或不動產,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