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在台灣有五十萬人因為信用卡或現金卡的卡債高築,而陷入生活絕境。而這些人主要是涉世未深的學生、年輕人,還有經濟拮据的弱勢藍領階級。
看到電視、報紙不斷報導著因為卡債而引發的種種社會悲劇,我不得不同意先生說的:「發行信用卡、現金卡的銀行是民族的罪人!」
十年前我曾經應徵過某銀行的部門主管。我記得該行的人事主管曾經問過我一個問題:「妳認為台灣現在的銀行業有什麼需要改進的地方?」
我這麼回答:「台灣的銀行業正大力的推展信用卡的相關業務,甚至鎖定沒有還債能力的學生和年輕人。銀行從他們身上賺取高額的利息和各種名目的手續費,卻沒有盡到教育他們正確使用的責任。銀行業若不正視這個問題,未來這會是最嚴重的社會隱憂,它影響的不只是個人,而是家庭和整個社會都要為此付出代價!」
很不幸的,我十年前的預言都成為事實!當初因為銀行界普遍認為企業金融的風險過大,紛紛轉戰以個人為目標市場的消費金融,台灣開始陷入一片贈品滿天飛的信用卡熱潮,每個人的口袋裡有個五張、八張的都不足為奇。
接下來,銀行的行銷策略變本加厲,各種紅利積點、循環利息、分期付款、低利代償專案紛紛出籠。缺乏自制力的年輕人,誤信各種行銷的陷阱,痛快的享受先刷卡、後付款的快感,卻不知道自己正慢慢陷入信用破產的絕境,甚至還要連累辛勤了一輩子的父母。
這幾年來,每一次到大專院校去演講,我總是提醒年輕人要謹慎的使用信用卡、現金卡,苦口婆心的為他們分析這其中的陷阱,甚至自己印製理財存摺給他們使用。但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對這些社會的亂象逐漸感到無力。
銀行業為求獲利而不擇手段,是商業道德的問題,但因為心靈空虛而禁不住物質誘惑,導至債台高築、家破人亡,才是台灣人真正的悲哀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