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婚,似乎是懷疑對方感情的操守,出發點便值得探討,這是青年男女應該共識的。
老友蕙氣急敗壞地來告訴我,有一個陌生女孩住進她家,和兒子共居一室,經探問緣由,兒子回答父母,原來兩人試婚。
老友夫婦簡直不能接受這事實,卻又莫可奈何,女孩早出晚歸,同住在一個屋簷下,視若路人,她無論如何不能把眼前女孩和未來媳婦相關連。
蕙濕潤著眼眶問我,這就是現在年輕人對終身大事的態度嗎?同居就能認清對方?是不是企圖以性來拴住對方?
我只得好言安慰,試婚常常多變化、不穩定,根據專家統計,同居後再結婚的大約三分之一,那女孩未必是她家未來媳婦。蕙聽了合十祈禱,但願如此。
近十年來,我們社會中未婚同居的比例逐年增加,不舉行任何儀式,只要兩情相悅,就共同生活在一起,甚至生兒育女。這種對結婚形式不重視的「婚姻邊緣人」,將來結婚,婚姻成功機率是否較高?專家研究,並不盡然,而且一旦試婚失敗,男人多半依然活得瀟灑自在,女人會常覺「失身」、「受辱」。
不少真實故事印證以上說法,有個朋友和女友同居一年餘,奉兒女之命,不得不步入禮堂,孩子出生後,經常為瑣事大打出手,終至離異,後悔結婚多此一舉。看來,即使共同生活相當時日,他們仍不能互相了解和包容,多半是未曾體會婚前婚後角色、任務的不同,才時有衝突而引發危機。
還有一位朋友的女兒,同居時男友移情別戀,她無顏回家,憤而自尋短見,幸虧得救,哭著向母親求恕,做母親的語重心長地說,妳得到了一個很好的教訓,卻付出了最大的代價。
結婚,是在法律認可下,一種公開表示以互愛為基礎的雙方承諾,由愛和被愛的情懷中,期望共同創造美滿幸福的生活。
在結婚之前令人心神俱醉的戀愛,思念和相聚的甜蜜,是一輩子的回憶,而婚姻是在互相關愛中增添了責任感。
試婚,似乎是懷疑對方「感情的操守」,出發點便值得探討,這是青年男女應該共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