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受油價飆漲、成本遽增,與人口外流等因素影響,嘉義以南
縣市的五家民營客運公司,不堪長期配合政府政策,經營偏遠地區公車路線的巨額虧損,及不滿政府補貼不足,宣稱將於年底「路線許可證」到期後停駛,專注經營獲利較豐的遊覽車與國道路線。
經商將本求利無可厚非,過去原本是特許獨占經營的各縣市大眾運輸業,在自用車普及與青壯人口外流下愈來愈難經營,也是事實,基於營運成本考量,加上政府補貼不敷開支,少做賠本生意是不得不的選擇。
但是公共服務卻無法全以盈虧為唯一考量。五家民營客運業者將停駛的路線,多屬交通不便的窮鄉僻壤,居民多屬行動不便的老人與學齡兒童,他們對外聯繫與上學、購物、看病,幾乎全靠公車,一旦停駛,就得自備交通工具,甚至要花高價租包車,這對貧窮且高齡的偏遠地區居民而言,負擔不起,民營業者此舉,無疑讓他們「行不得矣」,影響嚴重,希望民營業者能再考慮。
但也不能要民營業者完全承擔虧損。政府明知這個問題由來已久,卻坐視任其惡化。政府徵稅從事公共服務、扶助弱勢是天職,要民營客運公司配合政策,卻不核實補助,為何同是繳稅國民,偏遠地區居民與都會區民眾所享受的公共服務的質量,會相差如此之大?政府對偏遠地區的公共服務吝於花錢,卻以各種名目挪用預算與國營事業經費,是政府覺得偏遠地區民眾沒幾張票,視他們為次等國民,還是政府高層眼裡只有財團金主,不管弱勢民眾死活?
況且,若因此影響這些偏遠地區居民的受教權,與疾病檢查與治療,政府不但沒照顧人民,反而戕害,民進黨在野時曾以弱勢族群代言人自居,如今犧牲弱勢民眾權益的程度,卻遠甚於往昔。
再就公共服務民營化政策理論,政府將服務外包給商家,並不表示政府就能卸責,在民間公司不願忍受虧本經營下,政府有義務提出替代方案,不容縮水,更不能演變成政府,民間業者與民眾三輸局面。
陳嘉石(台中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