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問題引起廣泛討論,究竟是否應該「父債子償」?就現況而言是「合法」,卻不符文明精神,更有必要檢討這項法律所賦予的「權利」,是否合情合理?
以情理來說,恐怕沒有人能接受嬰兒也要背負巨額債務,因此,社福團體提出「完全保護主義」觀點,呼籲「無限期追溯限定繼承」,但銀行基於在商言商及避免「投機」,要求溯及三年內,避免為類似替王又曾家族掏空案,打開一道司法後門。
雙方都言之有理,但缺乏交集。基於人道立場,「限定繼承」是有修正空間,但如果漫無限制,勢必為有心人利用,所以修正案必須以「人道」為基準,以保護「權利」為考量,權衡得失輕重,若讓政黨像菜場喊價般形成「政治喊價」,成為立委大選的籌碼,恐怕不但無法兼顧情理法,反而成為投機人士的巧門,就失去法律保障民眾權利的意義。
阮肇(台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