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重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往往超速,日前更發生重型機車追撞前車,導致死亡的不幸事件,閱及此,心頗有所感。
日昨開車在單向雙線道的平面道路上,因是上班時間汽機車頗多,快車道的車速約在五十公里左右,正當注意前方車距及交通號誌,及右方慢車道上忽前忽後的機車群時,忽聞左後方一陣沉重排氣管聲,隨即有一輛重型機車自兩線快車道中穿出,以幾近蛇行地在車流中呼嘯前進。
個人對開放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及比照汽車道路駕駛規則一事,不敢苟同,原因有二,首先,重型機車再怎麼「重」,仍是兩個輪子,一樣是「肉包鐵」,安全性遠不及「鐵包肉」的四輪汽車,而且對汽車駕駛人來說,與500cc機車同行,其實跟50cc小綿羊在快車道上比肩而行,同樣令人心驚膽戰。
再者,對重型機車騎士而言,愛上重機車除其酷炫外,應該就在「速度」,當初騎士們要求能上快速道路,恐怕不僅止於交通上便捷,因此,要求其在快速道路,乃至平面道路能「依速行駛」,忽視者可能不在少數,御風而行確實是個快感,但在四輪車的車陣中高速穿行,是把快感建築在汽車駕駛人的痛苦上。
我贊成交通部暫緩開放其他路權予重型機車的作法,也呼籲部分喜歡「開快車」的重型機車騎士,別再讓汽車駕駛者提心吊膽了。
柯光武(高縣鳥松/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