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年才實施 若持續景氣低迷、物價飆漲 省下的稅金不夠支應 政府振興經濟、創造就業機會及平抑物價 才是實惠
報載由於物價上漲的幅度驚人,財政部調整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級距,有的媒體報導這是政府體恤人民生活壓力的德政,而且直接以「政府減稅」形容,但「德政」得等到後年五月報稅才實施,民眾要受惠還有得等。
細看財政部初步提出的方案,大抵是物價近十年來累計漲幅約百分之十左右,將目前的課稅級距門檻,以等幅度向上調整,這對剛好在兩個級距間游走的納稅義務人而言,或許可因此適用比較低的級距,而省下稅金。
但筆者認為,若要說這樣的調整方案是「減稅」,未免膚淺。大多數的民眾在每年報稅前,幾乎都會預先作好捐贈、買人身保險等可增加扣除額的合法節稅動作,避免跳到較高的級距,平白繳更多的稅,因此調高級距的所得淨額,如果不是和現行規定差異很大的話,對絕大部分的納稅人來說,這項「德政」是看得到、吃不到,怎能說是全面減稅?
再者,對收入微薄的族群而言,一名兼三個時薪制工作的單身男子,月入三萬多元,扣掉免稅額和採用標準扣除額後,適用百分之六的稅率,後年五月第一級門檻上修至四十一萬元,對他而言根本沒有實質好處;因此筆者認為,調高報稅級距或許對某些人來說有節稅效果,但對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而言,其實是又一次的「口惠實不至」。
政府該做的是振興經濟與創造就業機會,讓人民有更多的收入,及平抑物價,調整級距才有意義,否則像筆者舉例的單身男子,若因景氣持續低迷而失去一份工作,收入變少卻還是得按百分之六稅率報稅,日子只會更苦;而且若物價持續飆漲,省下來的稅金也不夠支應。
所以,政府應該全面檢討稅制,落實稅賦的公平,而不是在對絕大多數民眾毫無意義的細微末節上打轉,否則當大家都一窮二白,就算宣布停徵所得稅一年也於事無補。
白明(台北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