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賄選 從端正其心做起
俗話說:「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候選人是否在乎、是否能獲得選民精神層次的認同,原本就難以分辨,遑論賄選。二十多年前生活環境差,意外「領到」的鍋碗瓢盆,不感意外。二十年後的今日,賄選不但沒有改善,反而變本加厲,假招待旅遊、宴會、酒席之名,行賄選之實。
記得大學時的某科學期考試,老師語重心長地有感而發:「現代人最缺乏的便是自治能力,我要你們榮譽考試!」因此,老師在考試當天,只負責公布試題、收發考卷,不負責監考,同時,身為學生的我們,也在學習負責自己的人生。
是的,要杜絕像賄選這種買賣人心的劣行,我想,唯有從教育端正其心,將來面對社會世界,才能「自律」吧!陳意婷(北市/家庭主婦)
●我們要慧選 不要賄選
賄選是民智未開的產物,為了區區的幾百元或數千塊而出賣自己神聖的一票;如今,教育普及,離投票時間越接近,賄選的消息卻傳得滿天飛,不禁慨嘆:賄選難道不能根絕嗎?
首先,教育多宣傳。學校及社會教育要發揮功能,教育民眾一個不公正、不公平的選舉結果,當選後如何能讓政治清明?如何有效監督政府的施政?鼓勵民眾拒絕買票、檢舉買賣,勇敢的向賄選說「不」!
其次,查賄要積極。檢調單位應探究以往賄選的手法,積極蒐集線索,一有事證,立即展開查察的行動。
接著,偵辦要迅速。一有賄選事實,立即開庭偵辦,讓候選人及受賄者不敢也不要輕舉妄動。
最後,修改選罷法,選後發現有賄選的具體事證,則當選無效,加重刑責。
賄選是破壞選風的「毒瘤」,已是你我皆知的事實,唯有多管齊下,喚醒民眾的良知,用智「慧」來判斷,「選」賢與能,畢竟選舉憑良心,選前要關心,圈選要小心,選後才安心。耕耘(高縣/退休教師)
●查賄選盯住參選人樁腳 最有效
提到賄選,筆者七十幾年住在台北市鄰近鄉下,一次選舉中拿到一千五百元賄款,剛結婚的我們並沒把票投給行賄候選人,那人落選後樁腳來查筆者那棟住戶為何獨少兩票?可見,樁腳在賄選市場扮演重要角色,要查賄選首先要盯住參選人的各級樁腳。
其次,要提高密告獎金;只要據報查獲賄款、物品等物證而被檢警扣押,即先發部分獎金,以提高查賄效應。至於候選人不論當選與否,應加長其褫奪公權刑期,以縮減其服公職的較長時間,才更能嚇阻賄選。
對於期約賄選或行政賄選,大多是政府帶頭,如八年八百億防洪特案專款,是以縣市長頭頂顏色為分配原則,而非以地區水患嚴重性做標準。又如老農津貼,在選舉如火如荼前夕再調至五千元。都是期約或行政賄選明顯例子。這方面,則待全民與立院加強監督機制。
果智(台北市/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