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屋漏奮戰經年之後,總算通過韋伯颱風大雨的考驗,沒再這邊天花板滴水,那邊牆滲水。
四年前匆忙間換屋,由一座有四十年歷史的老公寓搬到「年輕十歲」的公寓,同樣是四樓建築的第三樓,只不過「新」家經過前屋主的全面更改,變成「很新」。尤其陽台全部推出去,整片大窗,景觀很好。我一看就喜歡。
更何況舊屋賣得便宜,不耽擱,立即換新屋,也買得便宜,沒多久台北房子大漲,全台灣跟著漲,為自己的當機立斷、「智慧」的抉擇慶幸不已。
誰知沒多久,四樓也換了屋主,新屋主來個大整修,鬆動了整個建築的結構。一些時日後吾家先只是廚房、書房、天花板漏,然後客廳、走道的牆壁滲水,由小滴而大漏,由小滲而成每下雨後就一汪水。
氣急敗壞的找四樓新屋主,一而再、再而三,四樓的人家始終很客氣,找了抓漏專家來,一次次看,都看不出所以然。我簡直快抓狂,但是按捺住脾氣,共同研究癥結。
和四樓的商量:雖然起先四樓不漏,但一定是整個公寓屋頂的排水管在頂層打漿的問題。先廢除原來的排水管,改裝明管出去。我們兩家各付一半費用原想加蓋鐵棚,但新的法令不允許。
四樓的先生也一再上平台屋頂四處查看,有裂縫的地方就塗防水黏膠。一次又一次,大雨過後他就來按門鈴問:還有那裡漏水?
從秋陽炙人到寒風颯颯,又經過春雨陣陣、夏雨傾盆,一次次上屋頂研究、檢視,和四樓屋主,和工人討論協商,工人整修時,也邀他們來吃午餐、喝茶水。
漏水處由十多處遞減,終於,書房不用再移書堆;終於,廚房不用再放置大小桶子接水,終於,客廳入門處不再雨後一地的水;終於,浴室不再下雨時,裡面也「細水長流」;終於,這次韋伯帶來持續數日大豪雨,屋內很乾爽。
我和四樓(有段時間他們家也每次下雨地上一地水),鬆了一口氣。也慶幸最初漏水時彼此沒有撕破臉「循法律途徑解決」。
親友有的說我傻,為何在整修時要出一半的費用,應該由頂樓的人家全出,或一、二、三、四樓均攤。
我認為:能解決漏水最最重要,何況四樓的屋主始終很溫和、很真誠,從沒紅過臉。我也就兇不起來,而雙方平心靜氣,把最麻煩的問題解決了。
古人說:「讓他三尺又何妨」?和鄰居相處這是必要的吧!
(作者為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