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貨車、大客車過彎會產生「內輪差」,易因視線死角釀成死亡事故,現已規定須裝設行車紀錄器、行車視野輔助器系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通過立委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再加入「防止捲入裝置」,三項都必須裝設,否則最高可處二萬四千元。
根據統計,平均每年大型車車禍約有一千五百件,視野死角、內輪差常是事故發生的主因。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總統今年初公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求除了裝行車紀錄器之外,增加要求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昨天初審通過的修正案,再加「防捲入裝置」,避免因內輪差的視線死角而釀成死亡事件。
草案指出,裝設防捲入裝置的規格及車種由交通部規定,也將訂定汽車裝設防捲入系統的實施、宣導、輔導及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