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化妝品宣稱含EGF 皆屬違規
【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EGF經表皮吸收後會刺激細胞分裂、長出新皮」、「青春痘、痘疤、黑斑通通有效」。電視上聳動的詞句,以及誇張的照片、畫面,訴求含有EGF成分的化妝品吸引著消費者,但事實上衛生署從未核准EGF添加於化妝品內,消費者可能因此花大錢卻受騙。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昨天公布今年度前三季違規廣告,共查獲二千七百八十一件。其中以化粧品違規廣告一千兩百八十三件最多,大多為未經申請廣告核准;其次為食品違規廣告一千零五十二件,宣傳有醫療效能的就占了五成。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邱怡玲指出,EGF是一種上皮生長因子,目前僅使用於藥品中,市面上所有化妝品宣稱含有EGF者,皆屬違規產品。
衛生局也分析前三季媒體的違規藥物、化粧品、食品廣告,以網路違規廣告最多,其次分別為電視、報紙、雜誌、單張或型錄。業者已被依違反藥事法等,罰鍰金額四千零六十八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昨天也公布免洗筷抽測結果,在十八件產品中,有六件含微量二氧化硫,但殘留量介於百萬分之九點三至百萬分之二十七點八,低於公告標準百萬分之五百,民眾不必恐慌。另抽驗三十一件免洗筷包裝,有八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達二成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