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脛」是指從膝蓋到腳踝的部位,也就是俗稱的「小腿」;至於「走」字,在古代等於「跑」的意思,這一點香港人比較容易了解,使用普通話的人,從字面上確實看不出這層意思。
「脛」和「走」一搭配,實在妙得很,想要跑當然一定用到腿,可是「不脛而走」,卻是沒腿就能跑了,所以這個成語用來比喻不經過宣傳、推行,消息卻能迅速傳開來,比方說:
「百貨公司並沒有登廣告促銷,消息卻不脛而走,吸引來了大批的搶購人潮。」
「他倆秘密結婚的消息不脛而走,一時之間,大家還不太敢相信。」
「不脛而走」的「脛」字有時會被誤寫成「徑」、「經」、「頸」等各種錯例,如果大家能夠掌握「脛」=「腿」,想到無腿而跑,蘊藏著「飛快傳播」的意義,那麼上述幾個發音相近的錯字,意義明顯不合,自然不會錯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