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一輛救護車因停放紅線被拖吊,司機火大表示,他是出勤到清晨六時才回家,因沒地方停車,才被迫停紅線,並說救護車屬特種車輛,隨時待命出勤,萬一發生意外無法及時救援,出人命誰負責?
桃園縣交通隊則表示,救護車執行勤務期間,絕對不會開單或拖吊,如果是下班時間,依法當然可以拖吊,建議司機租用停車位一勞永逸。
救護車不能拖吊嗎?換個角度來想,救護車執勤時允許超速、闖紅燈,但不表示沒有載運傷患時也可以這樣,因此衡情衡理,這名司機的抗議,凸顯了公私不分的問題,目的只是要省「區區一、兩千元」的停車費。
一、兩千元是否「區區」小數目,當然見仁見智,但對比數十萬、數百萬元的車價,顯然是。
譬如政府在各地蓋的「蚊子館」,其中許多是停車場,筆者住台北市,每天在停車場停車,真的有不少空位,可是,很多高級進口車都(違)停在周邊巷道,包括違停在停車場門口的紅線,阻礙交通。
其實一年多前,該停車場很難停車,後來停車費從一小時二十元調漲到三十元,每天立刻空出幾十個車位;假定每天停車八小時,停車費一小時增加十元,一天是八十元,一個月上班二十二天(扣掉周休二日),增加一千七百六十元,也許不算少吧!因為如果不「節儉」,可能買不起進口車。
違停情形還有更誇張的。有一次,我在壅塞的安和路找停車位,看到一輛S級的賓士車停在路邊停車格旁邊(並排停在停車格左邊),而那個停車格是空的。
這位開賓士車的人很善心、體貼,雖然違停,但不擋住其他車輛進出,也不會有人CALL他移車。但浪費了一個停車格,讓守法的人無法停車,買得起近五百萬元的賓士S級旗艦車,卻要省區區幾十元停車費,這是什麼樣的「節儉美德」?
我有一位同事,也都(違)停在停車場周邊巷道,有一次玻璃被敲破,車內物品遭竊,他說:「唉,修一次,整年的停車費都夠了。」
我不知道這位同事有沒有改變停車習慣,不過,政府得想一想,這種在停車場周邊、停車格外違停的情形,是不是該加重處罰?否則怎麼向守法的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