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貧富差距不見縮短,及租稅的公平正義普遍遭質疑的情況下,政府為了給工商企業一塊糖吃,竟以提振當前經濟及股市信心為口號,提出「將大幅調降遺產稅和贈與稅」的主張,引起財長及社會各界譁然。
當前正是推動近四十年來首度「加稅」,並標榜租稅公平改革之時,執政黨若在此時調降或取消遺贈稅,將與「最低稅負制」的理念衝突,也將打擊人民對政府稅改的信心。
去年有兩個和遺產稅有關的例子轟動社會,首例是身價約一千五百億元的台灣首富蔡萬霖辭世,在他生前就有完善的理財及節稅規畫下,蔡家人只需繳交一億三千萬元的遺產稅;另一個例子是,身價上百億元的英業達前副董事長溫世仁,因腦中風突然去世,溫家人誠實地報繳了近四十億元的遺產稅。
從資產累積的方式來看,一般上班族月薪四至五萬元的勤勞所得,是很難累積大筆的遺產留給後人,而可以留有大筆遺產的富人,不外乎是利用海外所得、購買土地及證券交易等資本利得免稅的方式所致。以去年的稅收統計資料來看,我國遺贈稅收近三百億元,占總稅收約二點一個百分點,稅收雖然不多,遺產稅也看似無法完全課到最有錢人的遺產,但是遺產至少要一千兩百萬元以上才需繳納遺產稅,所以課到遺產稅的人都是有錢人。
根據財改會的結論,我國遺贈稅的改革是屬稅改的中期規畫,預計在民國九十七年的六月以前完成,目標是將遺贈稅的稅率由百分之五十調降為百分之四十,稅率級距由現有的十級簡化為五級,並同時檢討實務抵繳稅款的相關問題。
筆者相當贊同財改會的結論,也同意政府傾向美國在五年後將取消遺產稅的作法,但仍須考量修改所得稅、復徵證所稅等配套措施,而在目前朝野全力審議「最低稅負制」的時空下,執政黨沒有解決回流的資金,是否可以改善投資環境的問題,也沒有提出完善稅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就貿然推出調降遺贈稅的風向球,將會使人民對稅改的信心大失,也易使得社會的「高低所得者」在不同階級間產生對立。黃勢璋(台北市/國策會助理研究員)
行政院網站公布十月份「月月有成績」總表指出,「減徵汽、柴油及燃料油貨物稅百分之二十五可減輕國際油價上漲對國內物價與經濟影響」,雖為政府平抑物價方式之一,但以政府總體財政而言,在無配套措施下,以減稅方式來平抑物價,有待商榷。
據監察院審計部公布的「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民國九十一年租稅減免項目高達一百餘項,減免金額高達兩千餘億元,已嚴重侵蝕稅基,而中央政府自民國八十八年來,已連續五年未達成稅課收入,其中光是前年就短收一千零一十二億元,政府面對這些財政缺口,本應設法增加財源,卻仍使用減稅手段將問題留給後代子孫解決,實非良策。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之一條規定,當政府有減少收入時,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時,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此即為減稅的「法定配套措施」,如果政府確實依照規定辦理,怎會出現前年國庫短收一千餘億元情形?
筆者不禁要問,政府難道只有減稅才能平抑物價嗎?難道政府不必遵守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嗎?財政收支平衡難道不是政府應優先解決的問題嗎?謝芳如(北縣樹林/財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