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的跆拳道比賽和台灣的成績習習相關,這個運動在1992巴塞隆納奧運第一次列示範表演時,中華台北首次在奧運會場拿金牌、唱會歌。2000年首次列正式項目,黃志雄等人拿銅牌。
但是IOC國際奧會對這個新項目一直設限,只拿列男、女各四項,總計八面金牌,而且硬性規定,每個國家只能派出兩男、兩女四位選手,避免超級強國南韓通吃八面金牌。
2004年雅典奧運時,中華台北第一次在跆拳道拿到金牌,而且一拿就是兩面,總計兩金一銀。主要原因當然和選手更努力、評分更公正有絕對關係,也與南韓挑較重量級,我們挑較輕量級,兩強儘量互相避開有關。
當時的國際跆拳道總會會長金雲龍因案被關,換了一位新會長,我國際奧會委員吳經國被任命為奧運賽場「駐會監督」,提前告誡跆拳道總會,不得黑箱作業,要完全秉公評分,否則跆拳道可能被奧運逐出家門,中華選手在公平競賽下,才取得合理獎牌。
上周在曼徹斯特的世界區資格賽,台灣只取得兩張入場券,另兩位第二量級選手宋玉騏、曾珮華都在四強賽之前失利,未能取得前三名的入場券,但我國未完全喪失參賽資格。11月30日起,在越南還有「亞洲區資格賽」,每個量級還有三個機會。
從資料顯示,男、女第二量級的南韓選手都已取得資格,台灣選手未來在亞洲區的對手,大概就是和伊朗、泰國、約旦、越南選手爭前三名。
中華教練團認為到越南之前可能要選拔,也可能就讓原班人馬出賽,但是在少了南韓的情況下,拿到足額四個參賽權機會很大,明年北京賽場,跆拳道還是國人最可期待的獎牌產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