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達,競尚財富的追求,科技的進展,忽視了非物質價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已經不再花費心思去討論科技為什麼要進步,社會為什麼要發展,政治為什麼要賦予那麼大的權力了。雖然偶爾也會有人提到人文精神,但什麼是人文精神,在理解上卻出現極大的差異。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用到很多語詞,可是卻很少會停不來,靜心的想一想,這個語詞真正的含義是什麼。人文精神,或者人文主義這個詞,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學派,或個別學者的心目中,理解是不同的。最簡單,最常見的理解是「關心人」,就是「以人為本」。
人文精神的核心在於以人為本,這個人的本是什麼,可從兩個層面來看。從個體來看,就是個體的自由,關心個體的自由,意指關心其在社會中的尊嚴。所以,對個人言,這個本就是個體的自由和尊嚴。從另一個層面看,人是在人群這個類中生活的,不是孤單獨立的。不能只顧自己的自由和尊嚴而無視他人的自由和尊嚴;在追求自己自由和尊嚴的同時,必要有一個整體秩序和規範,在關心個體的自由和尊嚴,還要關懷整體的公正和平等;自由只當在公正的前題下才能擁有,當自由影響到公正和平等時,就不應該被保障。
人對自由平等的追求,促使人類向上奮鬥,包括向自然界,和他們對自己的掙扎搏鬥。可是人的私欲常常會與公正性相違,會偷懶,會貪婪,會多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不顧他人的利益。因為這樣,人不僅要和外部搏鬥,還要跟自己搏鬥,逼使自己去信守公正和平等的原則。一個人自己自由了,還要尊重別人的自由,自己享有尊嚴了,還要維護別人的尊嚴。
個體的自由和整體的公正平等,就是驅動人類努力向上的基本力量。政治、經濟、社會和科技的發展都是為了保障個人的自由尊嚴和整體的公正平等;是為了增加資源的總量,和更公正的分配資源。讓個人在整體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尊嚴,就是以人為本,是人文精神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