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中一段影片網路瘋傳媒體也大肆報導,疑似有人士疑背著飛行背包,在空中飛行,網友根據畫面中拍攝的廣告招牌,認出拍攝地點是在台中市北區崇德路、進化北路一帶,另外影片拍攝者也說,拍攝日期為5日下午,台中市第二警分局表示,經查並未接獲民眾報案。
該段影片來自社群軟體抖音,由帳號「six_lin666」的網友所發布,發布者除了有在影片標示「新科技?」外,也有標示「鋼鐵人、ironman、taiwan、iron」等關鍵字,後來影片被上傳到臉書社團「記者爆料網」等平台,在網路瘋傳,也有民眾質疑合法性。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表示,因有網友反映,拍攝的地點是在北區進化北路、崇德路口,拍攝時間為5日下午5時許,不過經查勤務中心,案發時間點附近,並沒有接獲相關民眾報案,有人使用飛行背包在空中飛行的情形,不過飛行背包不屬於警方業管的業務,如果真的有民眾使用飛行背包在空中飛行,需詢問民航局等機關,是否有違反相關民航法規。
經查,依據民航法規定,飛行背包屬於航空器,進口虛報民航局、海關核准,另外操作飛行前,人員也需取得操作證及體檢證、機器需有適航證、空域必須申請核准,若有違規,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