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有某女士出面表示,其曾與過世數月之知名企業家生有一女,現在想讓該女認祖歸宗。此知名企業家之子女,則要求該女出面做DNA鑑定,以釐清是否真為該知名企業家所生。
DNA鑑定在台灣,經常在兩個領域裡面被處理:
第一個是刑事犯罪領域,也就是由被害人身體或犯罪現場所遺留之毛髮、血液等,與犯罪嫌疑人之毛髮、血液等做DNA鑑定,以進一步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涉有犯罪情節。特別是性侵害案件,便經常以DNA的鑑定或比對,來作為判斷的佐證之一。
另一個是親子鑑定,當雙方對於彼此間是否存在有真實的父母與子女關係時,便常以DNA鑑定。
以親子鑑定來說,親子關係為何可以透過DNA鑑定來釐清呢?因為,如果甲跟乙是具有相同血緣的親子,那麼,他們的DNA中,便會有相當一致的DNA排序,也就是每隔數百個DNA之中,子或女就會出現與父或母相同的DNA排列,因此,透過DNA鑑定,就可以推定兩個受鑑定體之間是否存在親子關係。而以目前的鑑定技術,親子關係吻合的程度,其機率都超過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所以,原則上,以DNA來鑑定彼此之間是否有親子之關係,是可以相當準確的。
至於要以什麼部位的檢體做DNA鑑定呢?原則上,全身的細胞都可提供做親子鑑定,不過目前最常使用血液、唾液或口腔剝落的上皮細胞來做鑑定,甚至,就算是高溫燒過的屍體,如果骨髓中還有未遭破壞的細胞,也可以用來作DNA的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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