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等節能家電,每台最高可減徵貨物稅二千元,適用期間再延長兩年,到二○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止。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轉述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說,從二○一九年六月實施至今,對促進節能減碳成效卓著,一年省下四億度的電,相當減少二十二萬公噸的碳排放,也減輕民眾負擔,這次修法將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的優惠再延長兩年,持續鼓勵民眾鼓勵節能電器,既環保又省錢。
財政部指出,據經濟部評估,目前十年以上老舊冷暖氣機及電冰箱還有一千二百四十二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比率達百分之一十二點七二。
財政部表示,《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將核轉立法院審議,會與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盼早日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