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簡稱創新條例),將藉鬆綁法規、彈性運作,讓國立大學和企業合作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研究學院),培養重點領域產業所需碩博士級人才。其中廣受矚目的「半導體學院」,更可望在今年先行。
行政院院會去年十一月通過創新條例,引入「沙盒」精神,可讓研究頂尖的國立大學,與研發領先的企業合作設立研究學院,培養高端人才,並初步鎖定「國家重點領域」為半導體、AI、循環經濟、智慧機械、新農業、金融等產業。
草案規定由教育部設置「審議會」,負責擇定國家重點領域、參與大學及合作企業的條件、研究學院任務等業務;草案也要求設立研究學院的大學設置「監督會」,委員組成包含政府、研究生、產業、專任教師及校外學者專家等代表,負責研究學院成立後的監督之責。
草案明定,研究學院資金來源,包括國發基金撥款、研究學院自籌收入,並要求自籌收入中的合作企業資金,不得低於國發基金撥款,且研究學院的研發成果收入,須提供一定比率給大學用於改善師資、充實設備與其他校務發展。
根據草案規畫,由「創新學院」所提的「創新計畫」,是以八至十二年為期程,在該計畫結束後可申請續辦,在經教育部等考量其辦理績效後,經核定續辦者,每次的延長時程,以八年至十二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