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日內瓦電】正在召開例會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二十一日以抽籤方式,確定了按照普遍定期審議機制,接受人權狀況審議的首批十六個國家的名單。
這十六個國家是巴林、厄瓜多爾、突尼斯、阿爾及利亞、阿根廷、巴西、英國、捷克、芬蘭、印度、印度尼西亞、摩洛哥、荷蘭、菲律賓、波蘭和南非。對這些國家的人權狀況審議,將在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首次會議上進行,會議初步定於明年二月舉行。
人權理事會主席、羅馬尼亞常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科斯泰亞說,普遍定期審議機制,是人權理事會的一個創新,相信這一機制將在監督和改善全球人權狀況,發揮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