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鐵上月二十三日發生重大公安事故,道班維修人員遭電力車撞擊,釀成二死一傷。經過警方、勞動部南部勞檢局和交通部、台鐵連日調查,發現肇禍的電力維修車駕駛未依規定確實降速至四十公里 ,也沒注意到前方軌道有人施工;加上瞭望員加入施工,才釀成二死一重傷悲劇。內部員工無奈,表示雙重防護機制完全失能,「有制度,未落實」。
事故當天,台鐵局和交通部事後對外說明都表示,池上工務段道班當天是在海端站進行道岔抽換工程,工程結束後留三名道班工(一人負責瞭望)進行維護保養,不慎遭電力維修車撞上。
初步調查發現,當天道班進行的後續維護保養工程是臨時申請,工務段依規定申請施工路段改為時速四十公里慢行。但電力車上的兩名駕駛進入慢行區域後,並未依慢行號誌確實減速至四十公里,而是以大約六十二公里的速度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