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在5G頻段中3.5GHz共頻共網案,成為台灣第一個共頻共網案例。圖/資料照片
【本報綜合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有條件通過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3.5GHz共頻共網申請案,成為台灣第一個共頻共網案例,NCC要求業者成立監督小組確保網路獨立控管,同時再增加2000台基地台,提升網路涵蓋率。
由於亞太電信在5G競標中,沒有標到精華3.5GHz頻段,遠傳與亞太電信在去年9月宣布簽訂長達20年的3.5GHz共頻共網合約,亞太將分擔遠傳3.5G頻段共頻共網的9分之2成本,分擔頻譜使用費達94.73億元,以取得網路容量使用權。
NCC今天審議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無線電頻率共用、營運計畫變更、網路設計計畫變更等申請討論案。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依《電信管理法》第58條第3項規定,業者本來就可以申請頻率共用。
亞太跟遠傳目前採用MVNO(行動虛擬網路業務)的合作關係,翁柏宗表示,本案核准通過後,後續還要經過公平會許可,若公平會通過後,亞太應該很快就可以有新的網路架構提供5G服務,MVNO的合作關係是否中止由業者自己決定。
翁柏宗表示,業者做出兩項承諾,第一為網路獨立控管,兩家業者將會成立3.5GHz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定期開會並提出運作報告;第二,業者在省下網路成本時,可以提升涵蓋率,兩家業者承諾增加建置基地台數量共20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