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二十六日開議,考試院今將亟需立法院第十屆第三會期優先審議的法案,包含《監試法》廢止案、《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草案等九案函送立法院。
考試院表示,優先審議法案共計九案,可分為四大類,其中包括攸關國家考試監試制度存廢的《監試法》廢止案,以及配合監試法廢止而修正的《典試法》、《公務人員考試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等三項法律修正草案。
《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部分,是為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並完備初任人員試用制度與貫徹考績制度的留優汰劣精神。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方面,主要是配合司法院釋字第七八二號解釋的意旨,刪除再任私校停發月退休(職)金等規定。另修正課稅機制,使軍公教與勞工及私校教職員在職提繳退撫金的課稅規定趨於一致,同時將配合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則是為使公務員行為義務相關規範更契合時代需要,並因應司法院釋字第七八五號解釋修正公務人員勤休規範。
考試院說明,該九項法案均具「迫切性」,如遇有緊急時效性特殊法案,會適時補列與調整。未來在第三會期開議後,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優先排案審議,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務的推展。